• 欢迎来到中国服装加盟网fzjm.cn手机版 二维码
  • 中国服装加盟网

    广告服务

    免费发布

    首页 女装 男装 休闲 运动 童装 内衣 户外 皮具 孕妇装 配饰 箱包 亲子装 外贸 商务
    服装企业我要加盟品牌招商服装品牌服装商机服装资讯时尚观察服装展会服装市场服装商学院服装图库城市分站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政策法规 » 正文

    10月起婴幼儿服装须标“不可干洗”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08-07-23  浏览次数:853223135
    核心提示:国家标准《婴幼儿服装标准》将于10月1日实施。标准规定,婴幼儿服装必须在标识上注明“不可干洗”。

    国家标准《婴幼儿服装标准》将于10月1日实施。标准规定,婴幼儿服装必须在标识上注明“不可干洗”。

    新出台的《婴幼儿服装标准》是我国首部专门针对婴幼儿服装安全制定的国家标准(年龄在24个月及以内的婴幼儿)。考虑到婴幼儿的肌肤比成人娇嫩,因此将pH值限定在4.0至7.5之间,而成人纺织品的pH值安全性标准是4.0至9.0之间。此外,要求婴幼儿服装的标识上必须注明“不可干洗”,因为干洗剂中可能含有刺激婴幼儿皮肤的物质。

     
     
    [ 资讯中心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留言
    提交留言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中心
    点击排行
    最新服装资讯
    网站首页 | 版权隐私 | 使用协议 | 联系方式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Copyright©2003-2017中国服装加盟网www.fzjm.cn版权所有
    北京服装加盟天津服装加盟上海服装加盟重庆服装加盟河北服装加盟山西服装加盟辽宁服装加盟吉林服装加盟黑龙江服装加盟江苏服装加盟
    浙江服装加盟安徽服装加盟福建服装加盟江西服装加盟山东服装加盟河南服装加盟湖北服装加盟湖南服装加盟广东服装加盟海南服装加盟
    四川服装加盟贵州服装加盟云南服装加盟陕西服装加盟甘肃服装加盟青海服装加盟内蒙古服装加盟广西服装加盟西藏服装加盟
    宁夏服装加盟新疆服装加盟香港服装加盟澳门服装加盟台湾服装加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