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纺织工业协会、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联合发文公布了《2008年对欧双边监控纺织品出口企业资质标准》,提出六点要求构成了输欧纺织品企业的门槛,给输欧纺织品企业吃了一颗定心丸。
这六条资质标准是:在中国(港、澳、台地区除外)境内经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注册资本50万元人民币(含)以上;从事纺织品出口贸易二年 (含)以上;依法纳税的一般纳税人;上年度输欧纺织品对欧盟出口1万美元(含)以上;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尤其是在知识产权、环境保护方面连续三年没有违规行为;符合有关商会、协会的有关行业自律要求。
业内人士表示,这只是一个最基本的准入标准,水平很低,照这样看,对多数企业并没有什么作用。“这样看,大约有近万家企业符合这个要求,但是有总比没有好。”
商务部前日发布信息显示,中欧双方于9月28日就合作建立纺织品双边监控体系达成共识:将对T恤衫、套头衫、裤子等8个类别纺织服装产品实施双边监控,不设数量限制,监控时间从2008年1月1日到2008年末为止。中方将对上述类别输欧产品实施出口许可,欧方将实行自动进口许可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