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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的发布信息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1-07-08  浏览次数:83685640
    核心提示:摘要:为了优化我国出口商品结构,抑制低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产品出口,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外贸增长方式的转变,商务部、海关总署昨日联合发布了今年以来的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目录,共计589个10位海关编码商品。

    该目录主要涉及动物产品、植物产品、动植物油脂、食品、饮料、矿产品、化学产品、塑料及其制品、钢铁及制品、铝制品。还有一些含濒危动植物成分的制品也列入禁止类,包括:皮革制品、动物毛及其织物、鞋靴类、首饰制品、眼镜、钟表、杂项制品。

    自1999年起,中国对加工贸易商品按禁止类、限制类、允许类进行管理。今年4月份商务部、海关总署、环保总局发布了2007年第一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涉及1800多个税号产品,是比较大的一次宏观调控措施,涉及出口金额大概在300亿美元左右。7月23日,商务部、海关总署又发布了一批加工贸易限制类商品目录,新增了铜、铅及锌等初级金属加工制品以及塑料产品和纺织品。

    今年1-11月我国加工贸易进出口8946亿美元,占全国外贸进出口总额比重为45%。加工贸易虽然发展迅速,但加工环节主要集中在最终产品的组装和低端零部件的配套生产,劳动密集度高,技术含量较低,在核心技术、产品设计、软件支持、关键零部件配套、关键设备和模具以及品牌等环节上,多数被跨国公司的母公司所控制,在全球价值链上处于低端。

    业内人士指出,加工贸易禁止类、限制类目录的扩大不仅对于我国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有积极作用,还具有减少我国外贸顺差,抑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的重要意义。

    商务部昨天表示,此次禁止类商品目录调整的重点在于优化出口商品结构,并在过渡期等方面做了妥善安排,总体上看,对促使企业向更高技术含量、更大增值环节发展,推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实现加工贸易持续健康发展将发挥积极作用。

     

     
    关键词: 加工贸易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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