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英国商人A以CIF条件从阿根廷进口3000吨小麦,并将其中1000吨转卖给英国商人B,B已经付清价款。但在货物运达英国港口之前,A宣告破产,其所有财产(包括这3000吨小麦)被列入破产财产清单进行破产清算。英国商人B得知消息后,向主持破产清算的官员提出:这3000吨小麦中的1000吨已经被转卖给B,并且B已经付清价款,所有权已经转移给B,所以应归还给B。
根据英国《货物买卖法》,这1000吨小麦该如何处理?
答:英国《货物买卖法》第18条(1)条规定:“凡属无保留条件的特定物的买卖,如果该物以处于可交付状态,则货物所有权于合同订立时转移,除非当事人表达了不同的意思。”在CIF合同中,3000吨小麦在装运后所有权就属于商人A,其转卖1000吨给B,应在其合同订立时就转移了所有权,所以应将000吨小麦归还B